石雕墓碑通常称为“虎边”,在墓碑的右下角地方,是用来记录立碑人的姓名。有些作法,如果左边的“龙边”刻满了有关风水的记录,则亦把落葬和立碑日期,移到“虎边”的最下角右边,刻在立碑人名单的右旁。
墓碑的立碑人主要有3种;一是有关阴宅主人的直系子孙,由子孙或亲人立碑。二是如果有关人物没有子孙而其功绩超常,则由组织立碑;或是由死者同乡负责将遗体安葬立碑。三是由亲属立碑。
第1种由子孙立碑,“中榜”当然就可以用“显考”或“显祖考”的名称去称呼墓中人,以表明死者与活人的祖属关系。其他人立的碑,则不能用“妣”,“考”之类的字眼,或者为了要避开全行“生老死苦”字数,也只能用“故”代替(如:清故××蔡公墓)。
如果墓碑的右方是死者后代的姓名,则必须按辈份又按男先女后的秩序排行。格式上的第1行为第1代后代;排法男左女右,男女分别,如果位置不够,则男排上端一行,而女接右下端第二行;第二代亦按此格式在第1代的下一行排列。如有第三代或第四代,也以此类推计算。每行文字,是年长者排在最右端。
不管立碑的是子孙或长辈,墓碑的规格是把立碑人的名号都列在右下角。这里遵循了一条“左尊右卑”,“死者为大”的传统观念。
必须注意的是,所有坟墓,其子孙在为祖先立碑时,为了强调“孝”的涵意不只属於生前,而且强调“孝”必须延续到死后,便根据照顾家族制度完整的精神,把已逝的子女及男女孙的名字也刻入“立碑人”行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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